| 浏览次数:975作者: 文/石晓萌 图/卢天振 信息来源: 烈山区法院发布时间:2018-03-15 |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增强消费者的权利意识,更好的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维权观。烈山区法院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契机,由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陈卫国和党总支书记朱良松带队,组织干警在杨庄矿工人村开展了“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上,法官们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侵权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向参加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过往群众进行讲解,针对社会上存在的一些消费陷阱进行了披露,提醒大家增强防范意识,在遇到法律疑难时应当采取正确方式和解决途径,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维权观,并热情地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及日常生活中遇见的法律困惑。烈山区委书记张力等领导亲临活动现场,实地查看宣传展板,详细了解活动开展情况,看望慰问普法志愿者。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0余次。
通过此次宣传,普及了广大群众的法律知识,提高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进一步密切了法院与群众的联系,树立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