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淮北市长安网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省内滚动: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县区工作 / 烈山区
烈山区民政局积极做好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浏览次数:983作者: 关丽娜   信息来源: 烈山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8-03-15

为切实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权益,营造关爱孤儿的良好氛围,烈山区民政局高度重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精心部署,狠抓落实,确保孤儿救助工作顺利开展。

一、准确认定孤儿身份。在收到孤儿基本保障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区民政局及镇民政办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认定,确保孤儿基本情况无误,目前全区共有散居孤儿45名。

二、加强孤儿家庭走访工作。为使孤儿基本权益得到维护,建立孤儿走访制度,在镇民政办走访的基础上,区民政局定期对我区孤儿进行家访,了解和监督孤儿监护人对孤儿的生活学习照顾情况及孤儿基本生活费的使用情况,切实保障孤儿的基本权益。

三、落实好孤儿资金发放工作。按照标准发放散居孤儿每月每人600元基本生活费,每月15日前区民政局按时拨付到孤儿个人账户,1-3份共发放孤儿供养资金 7.98 万元,孤儿生活保障金发放率100%,确保了孤儿的合法权益

四、做好动态管理。区民政局每月对孤儿实行动态管理,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当月审批发放。超龄且未继续在校就读的及时进行核销,同时对孤儿基本信息进行更新,完善档案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