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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多措并举 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浏览次数:1105作者: 朱培   信息来源: 烈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发布时间:2018-03-15

为深入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烈山区法律援助中心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办案的质量和效果。截至3月中旬,烈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111件法援案件,其中民事案件82件,刑事案件28件,行政案件1件。

一是因案制宜。区法援中心把受理的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等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分门别类,针对案情或当事人申请,分别指派经验丰富的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承办,确保法援案件的质量。

二是全程跟踪。严格按照省司法厅下发的《安徽省法律援助案件管理质量标准(试行)七个文件的通知》,对案件实行跟踪管理,从案前沟通、案中监督、案后回访等三方面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进行全程监督。对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实施有效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严审卷宗。严格审查卷宗材料,安排专人负责查看结案卷宗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并不定期通过电话或入户方式征询受援人对承办人员办案情况的意见和建议;还通过定期走访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了解案件进程和法援案件承办人的承办态度及案件的熟悉程度等,及时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法援案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