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044作者: 文/姚琪 信息来源: 烈山区法院发布时间:2018-05-04 |
“法官你好,我是被执行人马某的诉讼代理人,我受当事人委托来交纳案件执行款”。5月2日一大早,律师张某某来到烈山区法院,带来了被执行人愿意全部履行的好消息,使得一起身体权案件得以执结。
该案涉案标的虽不大,但案件申请执行人赵某和被执行人马某双方积怨较深,马某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迟迟不愿履行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因赵某未申请诉讼保全,执行局承办法官穷尽传统执行举措,短时间内未发现马某的可供执行财产,多次通过电话、约谈等方式与马某沟通未果,案件一时陷入僵局。承办法官经深入阅卷,通过关联案件查询到原审案件双方当事人均委托了律师作诉讼代理人,且两位律师分别与当事人有着一定的朋友关系,便立即与双方律师取得联系,争取法律共同体的力量,促进案件顺利执结。两位律师在法院沟通后,均表示愿意协助法院,积极发挥自身优势,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经过法院不断地加大执行力度,对方代理律师的持续督促和己方代理律师的耐心劝解,被执行人马某终于理解了法院的苦心,主动表示配合法院执行,与申请执行人化干戈为玉帛,并委托律师张某某交纳全部案件执行款。
“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开展以来,烈山区法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响应,积极贯彻落实省高院和市中院动员部署会的会议精神,全面加强执行力量,凝聚调动社会力量,整合优势资源,共建攻坚格局,全力破解执行难题。院长蒋涛坚持坐镇执行指挥中心,每周召开工作推进会,做到亲自部署、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扑下身子,狠抓落实。执行局全体干警充分发挥主体责任,对手头案件进行逐案梳理,分析案件自身特点,开出“专属配方”,做到“对症下药”,最终使“执行顽疾”得到医治,推动各项决策部署精准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