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132作者: 文/徐中明 信息来源: 烈山区法院发布时间:2018-05-04 |
5月1日一大早,烈山区法院执行局徐中明法官在来法院加班的路上,就收到南京的被执行人宋某某发来的手机微信消息,“徐法官你好,我已将执行案款45000元打到申请执行人账户,执行费575元也打到法院账户了,请尽快结案,谢谢”,随后宋某某将两份银行转账凭证也通过微信发送了过来,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立案后不出十天就顺利执行完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史某某与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宋某某没有按期履行生效判决,史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被执行人宋某某远在江苏南京,若来我院处理,不仅花费成本高且耗费时间。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徐法官主动添加了宋某某的微信,通过微信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进行了送达。之后,徐法官通过微信多次与宋某某交流,使用微信远程视频互动耐心做释法说理工作,反复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并告知其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经过徐法官的不懈努力,宋某某打消了对微信执行的疑虑,主动履行了全部法律义务,并通过微信发来了转款截图予以证实。徐法官收到宋某某的微信后,第一时间和申请执行人史某某取得联系,证实宋某某所言属实,至此案件执行完毕。
在全面解决执行难的攻坚战中,不仅需要执行干警们坚持不懈的勤奋工作和爱岗敬业的责任心,也需要灵活多变的工作方法和善于创新的执行思维;不仅需要严保申请执行人的利益,也需要让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之路更加顺畅。“微信执行”拉近了承办法官与当事人间的沟通距离,提升了执行效率,同时也减少了当事人的履约成本,树立了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有力促进了“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