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1276作者: 桂鹏举 信息来源: 烈山区司法局发布时间:2018-10-26 |
为建设“ 美丽烈山”,实现121发展战略。宋疃司法所结合中心工作,四举措助力生态资源环境保护工作。
充当普法宣传的扬声器。依托“法律八进”,广泛开展环保普法“八个一”工程。即:每村居一法治宣传员,一个法治宣传栏、一名法律顾问、一支宣传志愿者队伍、 每周进行一次法治宣传活动、每周开展一堂法治讲座,每周法律援助宣传进村居,每周法治督导进社区,通过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充分发挥宋疃镇”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和采取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组织法治文艺演出等方式,深入村居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普及绿色发展知识,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提高环保的社会知晓度和群众参与率,逐步形成崇尚环保、共建蓝天的社会风尚。
充当纠纷化解的灭火器。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持续开展环境保护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及时化解环境污染矛盾纠纷,防止因此引发不稳定因素和群体性事件,对于重点、难点环境保护纠纷,及早介入,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解决环境矛盾纠纷,把环保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充当人民群众的取暖器。充分发挥司法所、法律事服务所、双联律师事务所的优势,要求专业人员要强化环境保护意识,增强敏锐性。并及时指派村居司法协理员做好调解、代理、诉讼、公证等业务;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担任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中要严把审查关,促进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决策科学、合法。对涉及环境保护纠纷重大案件,要及时上报镇政府和区局。
充当社会稳定的稳压器。与镇文明办、安监办、打黑除恶办进行联合排查,对本辖区的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加强管理,紧密配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彻底地、全方位排查,坚决杜绝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涉黑涉恶,坚决杜绝两类人员脱管、漏管,严防再犯罪。对全镇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严防安全隐患、把各种社会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